# 逻辑五 “复制”“粘贴”“撤销”和“全选”使用逻辑
“复制”“粘贴”“撤销”和“全选”是系统中最常使用的功能。
“复制”指的是将目标事先保存在内存中,关机后即会消失;“粘贴”指的是将上次“复制”的内容保存在指定位置。“复制”和“粘贴”并不会修改或删除文件本身。
“复制”和“粘贴”并不是相对关系。一般来说,“复制”一个目标后即可进行“粘贴”,但一些情况下二者也可以共存。


图L5.1 “复制”和“粘贴”的共存
能够“复制”和“粘贴”的不止文件,还有符号、文字和数字等文本内容(如图L5.2),但实际上这些内容也是文件。

图L5.2 拖动选定后可复制的歌词
“复制”和“粘贴”可以在“右键菜单”中实现,抑可使用快捷键(如图L5.3)。


图L5.3 在键盘上的快捷键
“复制”的快捷键是Ctrl键+字母C键。这指的是在按住Ctrl键不放的情况下再单击字母C键。
“粘贴”的快捷键是Ctrl键+字母V键。
当想要在不破坏文件本身的情况下将文件移动到其他位置或备份文件时,“复制”和“粘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过,因“粘贴”后原文件不会消失,故储存空间会被再占用一份。
当不小心进行了一个错误操作并想要回到上一步时,“撤销”操作可以伸出援手。

图L5.4 “右键菜单”上的“撤销”选项
例如,当不小心删除了一个重要文件后,“右键菜单”中的“撤销”键可以让我们返回上一步(如图L5.4)。单击“撤销”后,文件会重新出现在原位置。同理,“撤销”操作也对移动、复制和粘贴等操作生效。
许多软件都有“历史记录”,进行“撤销”后可以返回上一步或返回多步(如图L5.5)。


图L5.5 不同的“撤销”操作
“撤销”的快捷键是Ctrl键+字母Z键。这可以在大部分情况下使用。

图L5.6 “撤销”的快捷键
当想要选择所有文件时,一个个点击、一个个选择未免过于麻烦,这时,“全选”操作的价值得以体现。
“全选”操作包括“部分全选”和“全部全选”两种类型。
“部分全选”常见于搜索栏,当对其进行“全选”操作时,系统只会全选部分内容(如图L5.7);“全部全选”更为常见,如Office中的“全选”即为“全部全选”,它指的是全部选择页面上的全部文字、图片等内容。在一些网页中,“全选”操作也是“全部全选”,它会选择页面上的所有可选择要素(如图L5.8)。

图L5.7 部分全选示例

图L5.8 全部全选示例
可以在“右键菜单”中找到“全选”操作(如图L5.7)。
“全选”的快捷键是Ctrl键+字母A键。

图L5.9 “全选”快捷键
总之,熟悉这几个功能逻辑,将显著提高工作效率。